再婚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再婚/列表

再婚五年又离婚继子女

再婚五年又离婚继子女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再婚又离婚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看具体情况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有无继承权取决于彼此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便没有继承权。如果有扶养关系,则继子女有继承权。而且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并不能消失。
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即形成扶养关系。
《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