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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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遗产能不能继承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但如果购买满5年,购房人按政府所定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由此可见,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对其不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作为购房人的遗产被继承。如果购房人的经济适用住房已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办理完权属登记,取得完全产权的。此时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再具有保障性质,成为购房人的合法财产。购房人去世,则由家庭中其他同住成员推选一名或数名成员为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若购房人没有其他同住家庭成员,该经济适用住房则由政府回购,回购款由其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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