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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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能租么

经济适用房能租么

现在商品房的价格越涨越高了,很多人都感叹买不起房子了。为了减少这类情况,改善民生。国家政府也推出了一些经济适用房供大家选择。经济适用房相比商品房,优势就是价格和税率较低,但缺点也很明显。那么经济适用房到底能不能进行出租呢下面就让本站网小编带你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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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也能买卖么

您好关于经济适用房也能买卖么这个问题,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详情可参考《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四)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三、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予以退还。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产权人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作为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的基数。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在应补交价款中核减。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如果对关于经济适用房也能买卖么的回复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去房管局或是找为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