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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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遗产继承的情形

丧失遗产继承的情形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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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主要是:
1、有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成立;
2、因争夺被继承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3、遗弃或者是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