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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继承规定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继承规定有哪些

我国为了保证农村土地有秩序的管理,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继承规定这一类政策,以及在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也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关于宅基地的继承的具体法规内容有哪些呢,本站的小编为你做如下分析解答。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农村宅基地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申请程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并非所有的人都能申请农村宅基地,只有落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年村民,并且申请当时没有宅基地,或者按要求需搬迁的,才可以申请,申请要求是否能得到满足,还必须看集体组织内是否有可供申请的闲置宅基地。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即村民委员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如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我国法律和政策对农村宅基地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其中,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此外,200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通知还指出,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来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不得向农民收取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那么,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呢?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因此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三、根据实践,可以分为下列几种情形:

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若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若是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3、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以上便是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规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大多数人对于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无继承权,如果想要有对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那么我们应当具备最基本的条件:一户一宅基地且要注重房地一体。尤其要注意的是,我们对于农村宅基地始终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使用权是无法被继承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日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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