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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第三者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第三者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大多数公民的传统家庭观念还是比较强烈的,所以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对于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都是带有色眼镜去看待的。婚姻当中存在第三者,其实不能完全说是第三者一个人的错误,有些人认为第三者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对于第三者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这一问题存在诸多的疑惑。

一、第三者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构成重婚罪怎么处罚

重婚罪一般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从重婚罪的构成上来看,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在我国对于第三者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上没有说因为插足别人的婚姻,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对于有家庭的这一方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的话那么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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