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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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收养程序应该如何办理

收养孤儿的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孤儿的程序如下:
1、收养人到儿童福利院寄养、送养办公室提出收养申请,并填写领养申请表。
2、对同意申请者,收养人应按要求提供单位证明,查体证明等有关文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孤儿收养程序应该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