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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要赔偿女方损失费吗?

离婚男方要赔偿女方损失费吗?

如今有的男女闪婚,而婚后因为矛盾丛生很快又离婚,那么此时离婚男方要赔偿女方损失费吗?可能很多人对这个问题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男方要赔偿女方损失费吗

离婚男方不一定需要赔偿女方损失费。其中,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给付,如果通过诉讼,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有法定过错情形,从而导致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这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哪些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在离婚案件中,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可以给付损失费。但要是诉讼离婚的,则主张损失费就属于无法律依据的请求,此时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漯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