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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怎样快速离婚

感情不和怎样快速离婚
律师解析:感情不和快速离婚的办法:
若双方能对子女抚养、自愿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需先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再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领取离婚证时,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若无法协议离婚,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判决离婚,一般需三个月到六个月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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