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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该怎么办?

一、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该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该怎么办?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

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不过户会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登记一方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且过户给第三人。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登记一方可将该房产向第三人进行抵押。

1、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2、经法院判决后,仍不配合房产过户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依法向房管局下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予以过户。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综上所述,如果在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中载明房产归属,另一方应当尽快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另一方在离婚后拒不协助过户的,造成权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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