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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能不能代理处理?

一、离婚登记能不能代理办理呢?

离婚登记能不能代理处理?

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后并不能让离婚协议立即生效,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规定离婚是必须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仅是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去登记领取离婚证,是没有离婚的。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属于是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也是对想要离婚的一方但又不懂法律常识的朋友留下了一点点隐患。认为双方只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书面文件,并且有男、女双方的签字及捺印就已经是离婚了。这个理解是不正确的,签订协议的双方签字、捺印后代表是双方合意的成立,离婚协议的成立与离婚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这两者需要朋友们注意一下。法

二、离婚代理不能特别代理

律师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离婚案件不能特别授权代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本条应分为两个部分加以理解:

一是离婚案件不论是否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当庭表明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二是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即使委托代理人,也不能由代理人代其表示离婚与否,也不能由代理人对有关实体权利处分表态。

离婚登记是不可以代办的,就算是双方已经对于财产、孩子等问题已经做好了协议,也不可以让他人代办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拿着离婚资料到民政局进行办理,如果有争议可以进行离婚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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