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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人员协议离婚有什么特殊要求

驻外人员协议离婚有什么特殊要求
律师解析:驻外人员协议离婚的特殊要求:
双方首先要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均无异议,然后书写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律师或其亲朋好友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离婚意见,由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应当予以进行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