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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是强奸罪吗

离婚后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是强奸罪吗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害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例如2018年8月6日,印度通过刑法修正案,规定强奸12岁以下幼女最高可判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或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因此,只要是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适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均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后,均涉嫌犯罪。但是,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强行和女方性交的行为不以犯罪论处。
离婚后,作为孩子的父母之间就没有了夫妻义务,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实际上就是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交的行为。男方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强奸罪的定义。因此,离婚后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有关构成强奸罪。但是,必须经过法院审理,由法院判决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