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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过错方赔偿标准

出轨过错方赔偿标准
在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里,出轨过错方,违背了夫妻之间忠实原则的,是不道德的。其实,出轨,外遇,劈腿,这些都不是法律术语,在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里这些不忠实的行为,都属于一般性过错,并不是法律标准上的严重过错,所以呢,依据这类过错要求多分财产,通常难以获得法律支持。
离婚的时候,有过错一方才会面临少分财产的风险,但少分多少,由法官根据过错程度,给对方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家庭资产的多少等因素来确定,法律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数额,或者分割比例上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