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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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在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提起诉诉。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要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

第二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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