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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离婚包括哪些保障?

残疾人离婚包括哪些保障?

残疾人离婚包括哪些保障?

离婚时对残疾人利益的保护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住房的处置、离婚时的经济帮助、离婚后的子女赡养等。

1.在分割配偶共同财产时,应妥善照顾残疾人。无论是残障人士与非残障人士的离婚,还是残障人士之间的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通过谈判解决共同财产分割,在离婚的情况下残疾人和一个身体健全的人,人的年代,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把这对夫妇的年代共同财产为残疾人更合适点;如果双方都有残疾,则应照顾残疾程度较高或条件较差的一方的利益。

2.在处理住房问题时,残疾人应享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1)在甲乙双方共有的房屋中,残疾人有要求增加分数的权利。共同租房的残疾人有优先受租权。

3.有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离婚时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

4.残疾夫妇在决定子女的直系父母时,应考虑其中一位残疾父母的意愿。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的赡养人时,可以优先考虑想要抚养子女的残疾人的赡养能力和意愿。当一对残疾夫妇离婚并决定子女的直接赡养时,前提是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明显影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配偶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的,另一方应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措施由双方约定;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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