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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受父母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民法典受父母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律师解析:受父母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所谓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成立时违背某些婚姻要件,依法应当撤销的婚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受胁迫而结婚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如要撤销婚姻,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