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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变更姓名的流程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变更姓名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每个人的思想观念也随之改变,所以现在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未婚先孕和非婚生子女现象。那么很多时候都是由母亲单方面就行抚养的,如果出现要变更子女的姓名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变更姓名的流程是否和婚生子女变更姓名的流程相同呢?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一、单亲非婚生子女改姓名是如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改性名需要什么资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4、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5、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三、改姓名的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不予变更姓名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因为在我国,非婚生子女并不少见,有许多孩子都是由一方单独抚养,在很多方面都会出现不方便的地方,但是不论是否是婚生子女,他们享受的权利都是相同的,所以非婚生子女也是拥有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