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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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解除收养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解除收养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第三十条中国的“民法典律”规定的经济补偿取消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人收养孩子的养父母应当支付生活费的养父母缺乏工作能力和生活的来源。养父母成年后因养父母虐待或者遗弃而停止收养的,可以要求养子女赔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父母赔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养父母因收养子女受到虐待或者遗弃而解除收养的除外。

也就是说,收养关系终止时,养父母不虐待、遗弃被收养子女的,如果被收养子女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养父母可以向被收养子女或者生父母要求经济补偿。另外,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起诉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提出的成年养子女养父母应当支付生活费的养父母缺乏工作能力和缺乏生活的来源。养父母成年后因养父母虐待或者遗弃而停止收养的,可以要求养子女赔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采用父母请求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可能需要养父母适当弥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采用期间度过的,除了取消收养关系由于养父母虐待和遗弃的被收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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