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规/列表

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单独的家庭,所以婚姻不仅需要婚姻家庭里的每一个人去用心经营,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规中的条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可撤销婚姻的婚姻法规定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离婚和无效婚姻在基本功能,前提,请求权人的范围和时效期间等都是不一样的。正常的婚姻关系,在申请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证明与无效婚姻等这些都是不一样的。而且无效婚姻可能大家在请求相关权利的时候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正常离婚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