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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去世有哪些待遇

一、离休干部去世有哪些待遇?

离休干部去世有哪些待遇

离休干部去世,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二、退休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退休金怎么计算?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无论是不是离休干部,即使是普通职工,只要参加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退休后去世的,遗属都可以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的,但是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跟当事人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及平时的缴费基数等都是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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