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隐瞒乙肝携带
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单独的家庭,所以婚姻不仅需要婚姻家庭里的每一个人去用心经营,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规中的条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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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乙肝婚姻无效是否受法律支持
1、自从2003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以来,患乙肝已不再是结婚登记的绝对限制条件。乙肝目前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如与乙肝携带者结婚后,一方仍不希望与乙肝携带者继续婚姻生活的话,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这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