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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对孩子抚养权未约定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离婚协议中对孩子抚养权未约定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一、离婚协议中对孩子抚养权未约定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1、离婚协议中对孩子抚养权未约定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一定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1、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一定需要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结婚后公民依旧有离婚的权利,但由于离婚与否,并不会改变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而根据规定,孩子在未成年之前,父母需要承担抚养的义务。若是男女双方在子女没有成年之前就离婚,则没有获得离婚后与孩子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