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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原告不出庭怎么判

如果离婚原告不出庭怎么判

一、如果离婚原告不出庭怎么判

1、离婚原告不出庭,人民法院会用传票传唤原告,因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是必须出庭参加审理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三、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1、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这是针对婚姻关系而言的。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只要发生法律效力,基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随之消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涉及已分割的财产,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再审。

涉及未分割的财产的,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离婚诉讼原告不能出庭的,在开庭之前主动向法院申请不能出庭的书面意见,阐述自己的情况,并且得到法院方面的同意。如果有正当理由的话,离婚诉讼原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话,那么可以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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