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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有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一方有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一方有病离婚财产也需要由男女双方协商后分割。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一方有病可以撤销婚姻吗?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撤销婚姻:

1)配偶确实患有重大疾病(参考《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等三类疾病);

2)重大疾病的发病时间早于办理结婚登记时间;

3)配偶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告知重大疾病情况;

4)一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

2、立法上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前,相互负有如实告知是否患有重大疾病的义务,夫妻一方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隐瞒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

李科提醒,涉及到婚姻选择,尤其是否结婚的时候,男女双方均负有如实告知对方自身是否患有重大疾病的法定义务。

公民若是在结婚前就已经患了严重的疾病,那么在确定结婚对象,双方有结婚意图的时候,就需要将自己有病的事实告知对方。否则若是在婚后发现另一方患有并未提前告知自己的重大疾病,那么可以在一年的除此期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