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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满期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满期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内满期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上述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依照上述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

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公民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有一栏受益人的填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启动了保险,从而获得的保险金是给保险受益人的,所以夫妻离婚的话,另一方是不能主张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所以这并不属于夫妻的离婚财产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