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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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民政局婚姻登记的程序、材料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结婚登记是指新人在缔结婚姻时,需要到我国各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就是一个确认婚姻合法有效的一个步骤。

天津民政局婚姻登记的程序、材料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天津民政局婚姻登记—程序 :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天津民政局婚姻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身份证与户口本的各项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为一致。身份证或户口本丢失,要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婚姻登记处当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天津民政局婚姻登记—注意事项:

1、登记时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身份证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部门补办。

3、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小结:

婚姻不是小事,婚姻登记更是我国法律确认婚姻是否有效的一个必须要件,我国目前只承认和保护为经过婚姻登记的合法婚姻。通过对天津民政局婚姻登记程序、需要的证件和注意事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婚姻登记有了一个较为详细的了解。在此华律小编提示大家,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一定要带齐资料,符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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