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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初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初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建造自住房屋的用地,一般一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但有些家庭因为家庭人口的增加,原来的宅基地已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居住要求了,他们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的使用。这就要进行宅基地的使用登记,那农村宅基地初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本站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农村宅基地初始登记流程

1、申报: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登记应向国土资源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体现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位置、面积、批准证明和编号等);

(2)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

(3)村民委员会证明(证明村委会是否同意办理登记);

(4)《胶南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原件、用地审批表复印件。

2、地籍调查:国土资源所受理宅基地登记申请后,组织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并制作宗地图。

3、权属审核:国土资源所根据地籍调查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地籍调查表、登记卡等报局审批科审查,地籍科审核。

4、注册登记:批准拨用手续符合法律规定,申报材料齐全,宗地权属清楚,结果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可以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申请者在国土资源所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二、需要哪些条件

1、宅基地在审批范围内

宅基地占用了耕地或其它集体用地,但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本次农村宅基地确权中,这样的宅基地是不给予确权的,即使建了住房,也会按违建处理。

2、户口迁出后不能新建住房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的权利,而对于一些户口迁出的农民,虽然没有收回宅基地,但也不能翻建住房。

3、“一户多宅”必须确定一户宅基地

因历史原因、户口迁出造成“一户多宅”的农民家庭,只能确立一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不能翻建或新建住房。

以上就是农村宅基地初始登记的流程。宅基地的使用是要申请的,用于耕地或其他用途的土地不能作为宅基地,不会得到审批。只有在本村集体内的成员才可以申请宅基地,一些农民如果将户口迁出,宅基地虽然不会被收回,但该农民如果想要重新翻建住房也是不能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