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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个人债务

夫妻离婚前个人债务

夫妻离婚之后彼此应该是没有什么关联的,但是女方突然被追债,债权人说是她的前夫欠下了个人债务,且是在婚姻期间欠下的,因此前妻是有承担的责任,在找不到前夫时找前妻偿还。那么,前夫个人债务跟前妻有关系吗?下面本站网小编给您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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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夫妻婚前个人债务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就债务而言,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前个人债务,其实在婚后不管经过了多长时间都是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非该债务本身就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的情况下,也才需要对这个债务作出分割处理。若离婚夫妻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不妨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