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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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子女是否有权参与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子女是否有权参与分割

一、离婚房产分割子女是否有权参与分割

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成年子女是否有权参与房产分割

一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不参与,因为子女有父母的继承权,所以死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所以财产分割他们已经间接得到利益.因为儿女成年,如果已经参加工作就更不可以了,最多是给些抚养费.如果你们已经进行了财产约定的话,法院当然尊重你们的意见.

父母赠于子女的房产离婚时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吗

1、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子女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2、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未确定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者明确赠与子女夫妻二人,或者登记在子女夫妻二人名下的,属于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属于孩子个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

(1)获得的奖金,如因学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金等。

(2)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9条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3)通过遗嘱继承而获得的财产。

按照《继承法》规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因此,未成年人通过遗嘱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遗产,应当归属未成年人本人。

(4)因人身受到损害而获得的赔偿。

未成年人因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致残的,有权要求加害人等赔偿义务人予以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属于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5)享有智力成果而得的财产。

未成年人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但可以从事智力成果创作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所以,未成年人通过发明专利、发表文章、绘画作品等智力成果获得的报酬属于其个人的财产。

《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因此,父母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时,都不得否认未成年人获得的上述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也不得擅自处理未成年人获得的上述财产,更不得强行占为己有。

综上所述,涉及到离婚期间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离婚时婚内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债务问题要判断是否是婚内债务还是婚前个人债务;子女是否有权利能参与财产分割,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和子女一直居住在一起也不能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