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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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主要有:
1、一方隐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动产;
2、和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
3、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隐匿所得款项的。
4、将其共同存款取出并私自藏起来;
5、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交由他人保管并且未告的;
6、以不合理的低价转卖给他人等。

法律依据

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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