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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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话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的话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的话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离婚怎么正确转移财产?

离婚任何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不存在正确地擅自转移财产的做法。但是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可行的办法。具体来说,这就是指,在得到对方当事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共同决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决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离婚的时候,想要争取此部分财产的一方,就可以争取该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从而得到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人以及监护人,该方享有代管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权利。这就是在离婚时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取做法。

结婚之后获得的财产,就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签署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之后,也是可以反悔的,但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之后,发现另一方存在隐瞒、转移婚内共同财产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分割婚内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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