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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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去世财产分割

女儿去世财产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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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去世后的财产分割顺序是什么

子女去世,涉及的遗产分配往往会牵涉到三方,配偶、子女、父母。此时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1、确定子女的遗产:若子女已婚的,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其配偶,一半属于本人遗产,加上子女的个人的财产就是去世子女的遗产。

2、分配子女遗产:由去世子女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分割遗产,一般是均等分割子女遗产。但如果有年幼尚未成年的子女的,法院一般会适当多分。

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往往在判断夫妻共同财产方面会引发纠纷,这时要先确定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来说以下几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以及一定范围的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