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环保行政处罚申诉样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环保行政处罚申诉样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环保行政处罚申诉样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首部

写明标题、申诉人基本情况、案由。

(1)标题。写明“行政申诉书”。有的写为“行政申诉状”,也可以。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3)案由。写明申诉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哪一个判决(或裁定)而提出申诉。具体行文可表述为:“申诉人×××(姓名)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年度)×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理由如下:”

2、正文

写明申诉请求和理由。

3、尾部

写明申诉书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制作时间。附项部分的内容,一般应注明本书副本×份;书证一般指原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书等。如果有新的证据,应一并附送。如果有证人,也应注明其姓名、住址等。

二、当事人收到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1、当事人如果对收到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2、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但是,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申诉的,说明在申诉之前已经提起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了,申诉建立在当事人对行政诉讼的结果也有争议的基础上,而且是对二审的判决结果有争议,没有充分理由的法院不会启动申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