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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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构成违约吗

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构成违约吗
合同的附随义务虽不是合同内容组成部分,但却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具有法定义务的性质, 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通常情况下,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只发生不完全履行的效力,债权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不得行使合同解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