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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随义务必须履行吗

合同附随义务必须履行吗
合同的附随义务必须履行,如果不履行仍然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的合同附随义务,指的是合同当中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按照常理推断就可以知道,债务人应当履行或者协助履行的义务;该也是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仅仅是未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而已。
房屋买卖合同为例,即使是合同上没有约定,卖方应当确保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即使没有约定卖方应当将房子的钥匙交给买房,即使没有约定卖方应当协助买房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普通人凭常识都知道,出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没有权属争议,应当交付钥匙,应当协助过户,这就叫合同的附随义务。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60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本着诚实信用的原责,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合同的附随义务,也应当全面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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