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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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未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哪些主要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效力未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
2、效力状态不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
4、受时间限制不同。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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