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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指示交付只能是动产吗

一、国家规定指示交付只能是动产吗

国家规定指示交付只能是动产吗

不是,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确立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标的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

注意: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不仅适用于动产,而且也适用不动产。

交付主义:不同交付方式下的风险负担:

1、现实交付情形下,若为送货上门,自货交买受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若为上门提货,自货出出卖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若为代办托运,自货交承运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

2、指示交付情形下,自物权凭证交付给买受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

3、简易交付情形下,自合同生效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

三、动产交付方式有什么

交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

4、得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

再我国派送行为可以有多种方式,例如指示派送和简单派送。虽然不同的交易方式会带来同样的后果,但流程不同,如果发货有缺陷,造成的后果也有很大的不同,通常最简单的发货流程是最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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