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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有效吗?

一、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有效吗?

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有效吗?

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现实生活中的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即时通信息等形成的符合一定法律形式的信息,均可以认为是数据电文。合同只要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没有违法。则合同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打印还是手写,实体还是电子的都是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三)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四)其他相关因素。

三、合同书面形式的分类有哪些?

(一)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

合同的书面形式最通常的是合同书,即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所以,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合同书有多种多样,有行业协会等制定的示范性合同文本,国际上也有通行的某种行业的标准文本,也有营业者提供的由营业者制订的格式合同文本,大量的还有双方当事人自己签订的合同文本。一般来说,作为合同书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必须以某种文字、符号书写;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签字(或者同时盖章);必须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近年来在国外发展迅速,我国也已出现网上交易形式并且发展很快。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主要形式有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三)关于“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也不限于明确规定的这几类。凡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都可以作为合同的书面形式。

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只要满足合同生效的各项条件和要件都是合法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合同需要保留相关的材料作为留存,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有无法协商的争议的,也是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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