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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一、签订合同后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签订合同后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签订合同后法定代表人变更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1、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和协议的效力不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改变。因为企业本身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和责任能力,也有独立的民事行为和责任权利。法定代表人只是法律规定的企业的代表,其行为的代表企业作出的,必须由企业承受。如果合同上盖有企业的盖章,更加同法定代表人没有直接关系,完全可以认为是企业的独立行为。

2、企业名称变更后,仍然需要承继名称变更的权利和义务,对外签订合同和协议的效力也不因此而改变。当然,为了稳妥起见,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前后关系,确认原来的合同或者协议继续有效。

补充:

1、如果A公司发生了合并、分立,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只要贵公司同A公司没有专门约定,其分立后由各分立的公司对此前与贵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不因为其股东变更而变化,A公司变更股东后,仍然需要按照合同或者协议履行原来的义务。只是股东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的履约能力,这倒是贵公司需要重视的。

2、谁也不能够说不管A公司如何变化,其与贵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一直有效。比如A公司如果发生破产、解散等不幸情况时,其可能没有能力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目的也就无法保证能够实现了。

3、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中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A公司是分公司,其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公司承担。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法定代表人是否继续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签署合同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法定代表人继续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签署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法定代表人继续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签署合同这是实际上的无权代表行为,就是已经丧失代表公司做出法律行为的权利,仍然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如果第三人(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为善意(就是有理由相信对方有权限签订该合同)的话,一般这个合同就会认定为有效,可以参照法条如下:

2、民法通则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3、合同法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4、合同法50条,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综上,如果相对人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已经丧失权限,该合同有效,反之就无效。

现在大家应该清楚了吧,签订合同后法定代表人变更是依然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和协议的效力不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改变。如果合同上盖有企业的盖章,就可以认为是企业的独立行为,这时候与原法定代表人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那么这时候原法定人继续代表公司签订合同,这个合同就可认为无效。但是,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新法定代表人知晓情况却没有制止合同的签订,这时候合同就可以认定为有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