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合同之债给付的形态有哪一些

合同之债给付的形态有哪一些
律师解析:合同之债给付的形态有:
1、交付财物。
2、支付金钱。
金钱在法律上被视为特殊的物,在债的履行以及不履行时的责任构成上具有自身特点,故应作为给付的独立形态。
3、移转权利。
是指不伴随物的交付而单独将某项权利移转于他人。
4、提供劳务服务
5、提交工作成果。
即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力、技术、智能等为债权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向债权人提交工作成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