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未及时提货造成损失责任谁承担 法录帮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1.9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法律规定,买方未及时提货造成损失的责任应当由峡方自己承担。牍人按照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损失或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TAG标签:提货 损失 责任 承担 合同纠纷 买方 合同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