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其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法录帮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1.6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TAG标签:法律 租赁 合同事务 合同 后果 合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