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合同可撤销的事由是什么

合同当事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4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可撤销的事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