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采购必须签合同吗

是的,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授权的委托书,作为采购附件。

采购必须签合同吗

法律依据:《经济合同法》 第九条

1、产品的名称必须明确,使用地区习惯名称时,双方要意见一致。2、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要清楚准确,对有的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合理耗损,超欠幅度和正负尾差等。3、产品的种类、等级和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后方可交易。4、产品的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协商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双方当事人商定。5、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自主定价或议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6、交货期限和地点,要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易霉烂变质、易碎产品及鲜活产品,供需双方则更要有明确的规定,可协商推迟或提前交货日期。7、交(提)货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8、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凡送货和代运的,以发货时运输部门邮戳记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限。9、要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10、要对产品验收的地点及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11、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明确,发生违约时处理。12、还要有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