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由谁管辖 法录帮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2.0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实现票据、仓单、提单等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案件,可以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六十二条 TAG标签:合同事务 管辖 票据 合同纠纷 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