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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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一些相关事务是什么?

现在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那么许多的公司在不停的冒出来,也有许多的公司在破产,那么有关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一些相关事务是什么呢,对于这些我们还是有必要在生活中了解一下的,下面就跟着小编去了解一下这些具体的内容吧。

有关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一些相关事务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无法清偿债务,股东还要还债吗

企业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二、企业破产怎么清偿债务

依照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明确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

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不执行和解协议,依法宣告破产的,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依法对破产企业进行财产清算和处理。

按照规定,企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本站的律师提醒您:如果您发现债务方的企业有破产的可能性,要积极采取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避免自己的债权得不到有效的实现。在债务方企业申请破产时,要及时申报债权,还要注意债务人有没有转移资产。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这些就是我们对企业破产的一些相关的条律的了解,对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一些相关事务的了解,法律也规定了破产之后一些财产的纠纷和清偿问题,所以我们知道了其实破产对我们来说并不是那么的可怕,破产可以走正确的途径来减少自身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