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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法解散的程序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公司解散当中有个非常重要的方式,那就是司法解散。但什么是司法解散?司法解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本站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一一详细的解答这个问题,帮助您更好的认识公司司法解散的程序。

公司司法解散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司法解散的程序

1、诉讼当事人

(1)原告:具有要求法院解散公司的资格的人必须是自己的利益已经或正在遭受不公平行为损害的股东,依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本诉原告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2)被告:应当是公司,因为原告虽然与其他股东发生直接冲突,但其他股东的滥权行为通常是以公司名义作出的,而且若原告胜诉,法律后果是由公司承担。

(3)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当公司的股东提起解散之诉后,原告以外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董事一般情况下应当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这是由于,案件的判决结果与他们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参加诉讼便于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公平的裁判。如果数个股东分别提起公司解散之诉,虽然他们是为各自的利益而起诉,他们之间并无共同的权利义务,在实体上都有各自的适格要求。

2、管辖。从方便法院审理和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原则出发,应由公司所在地(公司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般管辖条款也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案件受理费。可依被诉公司的注册资本来计收。如果原告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请求了赔偿数额,也可以以请求数额为标的计算诉讼费。

4、保全措施。为避免公司、股东的利益继续受损,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可以请求保全,法院亦可发布必要的保全措施,指定保管人或财产管理人对公司财产进行控制,甚至对公司的业务处理进行干预,以防止损失因继续经营而扩大。

公司司法解散是一种用尽内部救济,一般在公司解散当中并不常见,关于公司解散还有其他途径可走,如果您对于公司解散的清算等等还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本站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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