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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名称变更有哪些程序?

公司要更改公司名称是很常见的,那么公司法公司名称变更的程序是什么呢?想必这个问题是每个想更改公司名称的人都想知道的,公司名称变更涉及到法律,不容忽视,要根据相关规定去认真办理。下面就为大家解答公司名称变更的办理流程,请继续阅读。

公司法公司名称变更有哪些程序?

公司名称变更有哪些程序?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需要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变更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名称中使用“集团”、“股份”、“进出口”字词的,应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同意成立集团、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办理公司集团名称登记或申请核心公司名称中使用“集团”字词时,除提交上述公司名称变更材料外,还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成立公司集团的批准文件、组建公司集团的申请报告、公司集团的章程及集团成员单位的名单。

公司申请变更的名称,如超出了其登记主管机关的名称登记管理权限,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按公司名称核准权限划分,报该变更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名称的变更登记注册。

由此看出,公司法公司名称变更的办理流程需要有相关资料文件,具体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得造假,公司名称变更需报经审批的,则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资料。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本站,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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