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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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则有哪些

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则有:
1、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则有哪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